新黎明同实控人企业信息前后矛盾 募投项目和产能数据信披不一
央广网苏州6月1日消息(记者郑楚豫)6月2日,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将召开2023年第44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将审议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黎明”)的首发事项。
新黎明主要是做厂用防爆电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基本的产品包括防爆电器、防爆灯具、防爆管件、三防产品及智能防爆设备等类别,大多数都用在易燃易爆、粉尘、强振动、强冲击、强腐蚀、高低温、高湿、电磁干扰、宽电压输入等防护要求比较高的特定场所。
招股说明书披露,新黎明计划发行新股不超过4,559.40万股,拟使用募集资金55,772.25万元,用于新建防爆电器、防爆灯具等产品及研发检测中心项目,新建智能防爆电器、智能防爆灯具研发和产业化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承销总干事)为华泰联合证券。
招股说明书披露,新黎明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为董事长、总经理郑振晓。这次发行前,郑振晓直接持有新黎明41.61%的股份,并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益嘉盛间接控制新黎明15.21%的股份,合计控制新黎明56.82%的股份。
招股说明书披露,新黎明防爆电器有限公司(简称“新黎明防爆”)是郑振晓控制的别的企业。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注册地是乐清市柳市镇环城东路2号。招股说明书披露,2014年1月,新黎明苏州工厂建成投产,收购新黎明防爆固定资产、存货等,生产经营转移至苏州。新黎明防爆无实际业务经营,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但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新黎明防爆电器有限公司 新黎明科创控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新黎明、新黎明防爆曾与新黎明科创控股有限公司发生商标侵权纠纷,新黎明防爆为验证自己不是生产厂商,提供了两份合同以及其与新黎明之间所签署的区域经销商合作协议书。由此可见,新黎明防爆是新黎明经销商,这与招股书所述新黎明防爆无实际业务经营自相矛盾。
此外,2020年新黎明防爆与株洲化工集团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多晶硅业有限公司、辽宁亿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这也与新黎明在招股说明书里面表述的公司“无实际业务”相矛盾。
不仅如此,中国裁判文书网2018年《黄亮亮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黄亮亮同时在新黎明防爆及新黎明担任业务员。即新黎明防爆与新黎明或还存在人员共用问题。
新黎明防爆是否为新黎明的经销商?两公司员工是否缺乏独立性?新黎明的信息公开披露是否真实?对此,央广网联系了新黎明证券部,截止至发稿前公司未作回复。
招股说明书披露,江山德行及其关联公司(江山德行科技有限公司、江山德行信息咨询服务部的统称)是由黄向均(2019年5月前担任新黎明监事)之妹黄向琴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为新黎明历史关联方。
2020年-2022年(简称“报告期内”),新黎明与江山德行及其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13.55万元、396.50万元和347.03万元,共计857.08万元,交易项目为业务费。
工商资料显示,江山德行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江山德行信息咨询服务部成立于2021年,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新黎明咨询服务费主要为律师费用、审计及财务顾问等中介费用,分别为418.79万元、201.48万元、116.17万元。2020年,新黎明咨询服务费金额较大,主要为律师费用,根本原因为公司2020年发起多项法律诉讼。
由此可见,新黎明与江山德行及其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业务费并非上述咨询服务费,那报告期内新黎明向江山德行及其关联公司采购近900万元详细的细节内容是什么?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江山德行及其关联公司是不是具有提供如此之高额产品的能力?双方交易是否真实?央广网联系了新黎明证券部,截止至发稿前公司未作回复。
招股说明书披露,新黎明这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是新建防爆电器、防爆灯具等产品及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简称“募投项目”),该项目建设期是24个月,总投资38,9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9,100.00万元。
但据募投项目环评材料显示,该项目总投资为38,900.00万元,但施工工期仅12个月,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工期存在比较大差异。
上述募投项目环评报告还显示,2012年,新黎明申报了《防爆电器 防爆灯具 防爆管件 防爆仪表 防爆风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位于相城区阳澄湖镇西横港街西、河道北,申报的产品为防爆电器170万套/年、防爆灯具36万套/年、防爆管件145万只/年、防爆仪表3000只/年、防爆风机71200台/年、工矿灯具10万只/年、灯具10万只/年、低压灯具5万只/年,并于2012年2月17日取得原苏州市相城区环境保护局对于该项目的批复(苏相环建[2012]30号),并于2015年12月9日通过了原苏州市相城区环保局验收((2015)相环监(验)字第(57)号),该项目正常生产。
但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新黎明防爆管件产量分别为397.94万件、472.34万件和454.08万件,远超145万只/年的批复产能。
对于报告期内新黎明防爆管件产量远超批复产能是不是真的存在超产能生产,亦或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瑕疵等问题,央广网联系了新黎明证券部,截止至发稿前公司同样未作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