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造水司2023年起不锈钢管及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番禺新造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新造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起(24个月)不锈钢管及管件采购项目
注:1、本项目确定两家中标人。本项目共分两个子包,每个子包设一名中标人。投标人必须兼投但不可兼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子包一的中标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子包二的中标人。
(八)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届满2年或累计货物结算总额达到合同总价后(先到为准),本合同自然终止。
(二)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商(制造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制造商)声明函》。
(三)投标人必须要提供薄壁不锈钢管及管件的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经营活动及投标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 03 月 10 日至2023年 03 月 24 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1.投标人须在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有关的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现场咨询地点: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富石路大石街3-15号碧桂园藏珑府长盛汇A4栋7楼718、179号)。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请成功办理报名的投标人到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富石路大石街3-15号碧桂园藏珑府长盛汇A4栋7楼718、179号)交纳标书费用,或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重要提醒:招标文件收款账户、平台交易服务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一)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二)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四)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问题造成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六)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有关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有关的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 04 月 03 日上午10:00。
(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 04 月 03 日上午10:00-11:0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富石路大石街3-15号碧桂园藏珑府长盛汇A4栋7楼718、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