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仪表的有关问题讲解
我国对爆炸性危险场所的划分采用与IEC等效的方法。国家标准GB50058-2014中规定,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按其危险程度大小,划分为0区、1区、2区三个级别,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划分为20区、21区、22区3个级别。
根据国家标准GB 3836,我国的防爆电气设备其防爆结构及形式有8种,列举如下:
隔爆型 d 充油型 o增安型 e 充砂型 q本质安全型 i 无火花型 n正压型 p 特殊型 s
隔爆又称耐压防爆,它把能点燃爆炸混合物的仪表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该外壳特别牢固,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向壳外的爆炸性混合物传爆。这就是说,隔爆型仪表的壳体内部是有几率发生爆炸的,但不会传到壳体外面来,因此这种仪表的各部件的接合面,如仪表盖的螺纹圈数,螺纹精度,零点,量程调整螺钉和表壳之间,变送器的检测部件和转换部件之间的间隙,以及导线口等,都有严格的防爆要求。
隔爆型仪表除了较笨重外,其他最简单,不需要如安全栅之类的关联设备。但是在打开表盖前,必须先把电源关掉,否则万一产生火花,便会暴露在大气之中,从而出现危险。
本质安全型仪表又叫安全火花型仪表。它的特点是仪表在正常状态下和故障状态下,电路、系统产生的火花和达到的温度都不会引燃爆炸性混合物。它的防爆主要由以下措施来实现:
①采用新型集成电路元件等组成仪表电路,在较低的工作电压和较小的工作电流下工作;
②用安全栅把危险场所和非危险场所的电路分隔开,限制由非危险场所传递到危险场所去的能量;
本质安全型仪表的防爆性能,不是采用通风、充气、充油、隔爆等外部措施实现的,而是由电路本身实现的,因而是本质安全的。它能适用于一切危险场所和一切爆炸性气体、蒸气混合物,并可以在通电的情况下做维修和调整。但是,它不能单独使用必须和本安关联设备(安全栅)、外部配线一起组成本安电路,才能发挥防爆功能。
ia等级—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以及电路中存在一个故障或两个故障时,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在ia型电路中, 工作电流被限制在100mA以下。
ib等级—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以及电路中存在一个故障时,不能点烯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在ib电路中,工作电流被限帛在150mA以下。
ia型仪表适用于0区和1区, ib型仪表仅适用于1区。或者说,从本质安全角度讲,ib型仪表适用于煤矿井下,ia型仪表适用于工厂。
地球一小时是向仪表外壳内充入正压的洁净空气、惰性气体,或连续通入洁净空气、不燃性气体,保持外壳内部保护气体的压力高于周围危险性环境的压力,阻止外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进入壳内,而使电气部件的危险源与之隔离的仪表设备。
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并在结构上采取一定的措施(如密封等),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规定的过载条件下出现点燃现象的仪表设备。
②根据也许会出现的可燃性气体、蒸气的传爆级别和引燃温度组别,选择仪表的防爆等级和最高允许表面温度组别。
②防爆结构及形式—表明该设备是采用何种措施进行防爆,如d为隔爆型,p为正压型;i为本安型等;
③防爆设备类别—分为两大类,I为煤矿井下用电设备,II为工厂用电气设备;
Ex——防爆总标志;d——结构及形式,隔爆型;II——类别,工厂用;B——防爆级别,B级T6——温度组别,T6组,最高表面温度<85℃。
Ex——防爆总标志;ia——结构及形式,本安型;II——类别,工厂用;C——防爆级别,C级T4——温度组别,T4组,最高表面温度≤135℃。
现在生产的电容式变送器,供电都是24VDC,按仪表最大输出22.5mA,最小工作电压10.5VDC算,其负载电阻为600Ω。对于隔爆变送器来说,只要导线电阻和变送器带的设备电阻之和不超过600Ω,导线的传输距离没有限定。但是对本安型变送器来说,导线的长度是有规定的。因为本安是一个系统,不单是一台本安仪表,还包括关联设备和外部配线在内。关联设备一般都是安全栅,它对导线的长度是有要求的,每种安全栅上都注有最大允许电感和最大允许电容。如果导线的分布电容和电感加上变送器未经保护的电容和电感超过了规定范围,仪表系统便是不本安的了。
①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电气设备和安装材料如接线盒、分线盒、端子箱等,一定要有经本国授权机构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安装前应检查其规格、型号是不是满足设计要求,其外部应无损伤、裂纹。
②在爆炸危险场所也可设置正压防爆的仪表箱,内装非防爆型仪表及其他电气设备,仪表箱的通风管一定要保持畅通,在送电以前,应通入箱体积5倍以上的气体进行置换。
③爆炸危险场所1区内的仪表配线,一定要保证在万一发生接地、短路、断线等事故时,也不致形成点火源。因而电缆、电线必须穿管敷设,采用耐压防爆的金属管,穿线保护管之间以及保护管与接线盒、分线箱、拉线盒之间,均应采用圆柱管螺纹连接,螺纹有效啮合部分应在5~6扣以上。需挠性连接时应采用防爆挠性连接管。在2区内的仪表配线,一般也应穿管,但仅仅是为了保护电缆、电线的绝缘层不受外伤。
④汇线槽、电缆沟、保护管穿过不一样的等级的爆炸危险场所分界线时,应采取密封措施,以防止爆炸性气体从一个危险场所串入另一个危险场所。
⑤保护管与现场仪表、检测元件、电气设备、仪表箱、分线箱、接线盒、拉线盒等连接时,应在连接处0.45m以内安装隔爆密封管件,对2in以上的保护管每隔15m应设置一个密封管件。
①不同系列的本质安全型仪表及安全栅等关联设备不应随便混用,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其技术性能具有兼容性后方可互相替换。
②本安关联设备如安全栅、电流隔离器、缓冲放大器等,应安装在安全场所一侧,并可靠接地。
③为防止本安系统的配线与本安关联回路、一般回路的配线间发生混触、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而引起危险,应采用穿管敷设。本安线路和非本安线路不应共同一根电缆或保护管。两个以上不同系统的本安回路,也不应共同一根电缆(芯线分别屏蔽者除外)或共用同一根保护管(用屏蔽导线者除外)。
④本安线路与非本安线路在同一汇线槽、电缆沟内敷设时,应用接地的金属板或绝缘隔离,否则应分开排列,间距大于50mm,并分别固定。
⑤仪表盘内本安和非本安线路的端子板应互相分开,间距大于50mm,否则应用绝缘板隔离,两类线路应分开敷设,绑扎牢固。
⑥本安线路的长度应使其分布电容和分布电感不超过仪表制造厂规定的最大允许值。
⑧本安线路一般不应接地,但当需要设置信号接地基准点时则接地,此接地点应是所有本安仪表系统接地导体的单一接地点,并与电源接地系统分开。